你的位置:首页 >> 公告&通知 >> 教科室 >> 正文

关于统计2004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

阅读次数: 加入日期:2004-12-20 15:30:12

   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根据坛教字(2004)第46号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04年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1、统计范围:

    (1)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杂志发表的论文;

    (2)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;

    (3)学生学科竞赛获得常州市一等奖、省三等奖以上的;

    (4)教师获得优秀辅导员称号的;

    (5)课题已结题的;

    (6)参加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获奖的;

    (7)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或学术团体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获奖的;

    (8)教育教学单项技能竞赛(指实验操作、教案设计、课件制作等)获奖的。

    2、要求:以上各类材料均要上交原件(验审后退回本人)和复印件。

    3、截至时间:12月27日前到教科室登记。

教科室

2004年12月20日 

(编辑: 来源:教科室)
发送给好友
■相关联接
·关于统计2004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
■发表评论
共有评论查看评论  姓名:    注:不支持HTML,支持UBB代码

    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